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向清順 通訊員王美慧)天天在街頭載客的出租車,卻頻頻發(fā)生交通事故,平均一個星期一起,這樣的技術還能營運下去?原來,的哥屢出事故就是為了騙保牟利。昨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從江岸區(qū)交通大隊獲悉,自今年1月以來,出租車司機連某共導致21起類似事故。目前,連某因涉嫌詐騙犯罪已被刑拘。
5月8日下午4時許,在漢口后湖大道晉合世家小區(qū)門口,發(fā)生一起因小車變道引發(fā)的交通事故。江岸區(qū)交通大隊事故中隊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現場,對雙方司機進行了解調查。
小車車主張某介紹,他從金橋大道二環(huán)高架下橋往黃陂方向行駛至事發(fā)地時,在向右側車道變更過程中,與右側車道直行的出租車相撞。
按照道路交通法規(guī)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2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故在該交通事故中,張某違法變道應負全責,出租車司機無責。
不過,民警在勘查現場和車輛碰撞痕跡發(fā)現,出租車引擎蓋、車身都是傷痕累累而且外觀陳舊。再者,事發(fā)時出租車司機本可避讓小車,避免交通事故發(fā)生,然而出租車司機并沒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徑直撞上前方變道的小車。這是為什么呢?
民警將此情況向上級通報,并通過武漢市交管局智慧交通大數據排查,發(fā)現該出租車自今年1月以來,在武漢三鎮(zhèn)共發(fā)生有20余起因變道引起的交通事故,涉及8家保險公司理賠案件,涉案金額數萬元。
作為一名靠營運賺錢的出租車司機,如此頻繁地出現交通事故,其中必有蹊蹺。民警馬上將連某控制,并進一步審查。
連某交代,從今年1月份至今,他經常趁前方車輛變道時,故意不減速避讓,甚至加速撞擊前方車輛,待交警作出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再向事故責任方駕駛員或向保險公司索賠,平均不到一星期作案一次。
辦案民警介紹,在這20多起事故中,不少全責車主選擇了私了;而通過保險公司理賠的,連某也多通過快賠程序當天拿到賠償款,單筆最小500元,最大1700元。拿到賠償款后,連某并沒有去修車,有時只是在維修店簡單處理,從中賺取差額達到牟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