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不可抗力旅游者可解除合同,因滯留增加返程費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
2018-12-04 13:01:00 來源: 長江日報


  長江日報融媒體12月4日訊(記者汪洋)遭遇地震、臺風等突發(fā)事故導致旅游未能出行,或者旅游途中滯留當?shù)兀慰驮撊绾尉S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踊顒又?,網(wǎng)民@ximigeo講述自己的遭遇稱:“上次印尼地震,報的團沒有去成,旅行社不退全款,我該怎么辦?”


  圖為上線活動現(xiàn)場
  市旅游委副主任范繼先介紹,遇到如上情形,游客和旅行社分別享有哪些權利和承擔哪些義務,《旅游法》與《旅游合同》均有明確規(guī)定。
  首先,《旅游合同》第一條將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界定為不可抗力,將飛機、火車、班輪、城際客運班車等公共客運交通工具延誤或者取消,景點臨時不開放等事件界定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
  其次,《旅游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了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輔助人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響旅游行程的幾種處理情形處理,簡單來說就是旅行社和旅游者都可以解除合同,旅行社扣除已經(jīng)發(fā)生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后,余款退還旅游者;如果旅游者同意變更行程,旅游費用則多退少補;如果造成滯留,增加的食宿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增加的返程費用由旅行社與旅游者分擔?!堵糜魏贤返诰艞l、第十四條也有相同條款。
  為了減少不可抗力和已盡合理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給大家造成損失,武漢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管理所提醒旅游者和旅行社注意以下幾點:
  1、旅行社應注意旅游行程相關地區(qū)的天氣變化,隨時關注航空、鐵路等信息,如遇變化及時告知旅游者并與其協(xié)商,充分尊重旅游者的知情權。
  2、旅行社應主動提示旅游者購買旅游意外險、旅行延誤險等旅游保險,增強旅游者的風險防范意識,合理規(guī)避風險。
  3、遇到突發(fā)事件時,旅行社應與旅游者保持溝通聯(lián)系,安撫疏導旅游者并采取相應的安置措施;旅游者應保持冷靜,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積極配合旅行社協(xié)調(diào)處理。
  4、旅游者在解決糾紛時應理性維權,不得干擾他人的旅游活動,不得損害旅游經(jīng)營者和旅游從業(yè)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得采取拒絕上、下機(車、船)、拖延行程或者脫團等不當行為。
  5、旅游者與旅行社協(xié)商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旅行社扣除已經(jīng)發(fā)生且不可退還的費用時應向旅游者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據(jù)和憑證。
  網(wǎng)民出游有疑問、有訴求,有好的建議,現(xiàn)在登錄長江網(wǎng)武漢城市留言板“今天我值班”(http://bbs.cjn.cn)板塊提問。


  【編輯:劉思】
  (作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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