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48小時后再醉駕,司機獲酒后駕車“大滿貫”處罰
2019-03-06 08:41:00 來源: 長江日報
  長江日報融媒體3月5日訊(記者夏奕 通訊員杜澤文) 酒駕48小時后又被查出醉駕,33歲的武漢司機王某將面臨罰款、扣分、暫扣駕駛證、吊銷駕駛證、行政拘留、甚至刑事處罰等“大滿貫”處罰。3月5日,硚口交警披露此案并提醒市民:酒后不開車。


  圖為民警3月1日晚查獲醉駕司機王某現場。通訊員杜澤文供圖
  3月1日晚,硚口交通大隊警長李奇夫帶領民警曾翔勇、周超武和10名輔警,冒著大雨在解放大道太平洋路口設點盤查。
  22時30分,一輛棕色小車在離盤查點約50米處忽然停了下來,接著馬上倒車。站在最前面的輔警汪長安發(fā)現后立刻沖了過去,同時用電臺呼叫支援。5名同事馬上趕來,將車輛控制住后勒令駕駛員下車接受檢查。
  車門打開,駕駛室下來一名中年男子,渾身透著濃濃的酒味。他從口袋里拿出一張?zhí)幜P單遞給民警,哀聲道:“求你們放了我吧,昨天剛被處罰過,現在證件都還被扣著,不信你們看。”
  現場民警當即對駕駛員進行吹氣酒精檢測,顯示他體內酒精含量為84mg/100ml,超過醉駕標準。他馬上被送往市交管局醉駕辦案中心作進一步調查,車輛也被暫扣。隨后的血液檢測結果證實,其體內酒精含量高達101mg/100ml,確認醉駕。
  3月2日,硚口交通大隊辦案民警任翔根據處罰單信息多方查詢,核實33歲的駕駛員王某曾于2月27日夜間酒駕,被市交管局高等級公路管理大隊民警查獲,剛滿48個小時又再次因醉駕被查獲。


  圖為民警3月1日晚查獲醉駕司機王某現場。通訊員杜澤文供圖
  據硚口警方介紹,王某27日酒駕已被處罰款2000元、一次記滿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而3月1日晚的醉駕又為他帶來“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申領”及最高半年的牢獄之災。這還不算完,因王某27日酒駕后駕照已經被警方暫扣,根據法律規(guī)定,在駕駛證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還要被處以罰款1000元、一次記6分、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王某不斷向民警悔過認錯,可都已于事無補。目前,王某已被行政拘留,等待他的將是一系列依法處罰。
  【編輯:劉思】
  (作者:夏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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