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著急,這些重癥可以提取公積金!
2022-09-30 20:25:00 來源: 武漢公積金
  繳存職工及其配偶、子女
  因重大疾病
  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職工及配偶應在住院專用憑證
  或者費用支付憑證開具之日起,
  12個月內提取
  職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一次。
  01
  提取條件
  1 提取人及配偶無尚未結清的公積金或組合貸款;
  2 重癥范圍:慢性腎功能衰竭需作腎透析治療及腎移植術后抗排異、惡性腫瘤、再生障礙性貧血、慢性重癥肝炎、肝硬變、器官移植、心臟搭橋(支架);
  3 重癥涉及對象:繳存職工、配偶及子女。
  02
  提取次數(shù)及金額
  1 應在醫(yī)院開具購藥票據(jù)一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
  2 職工及配偶距本人上次辦理本項提取業(yè)務的提取時間間隔一年以上;
  3 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期醫(yī)療費用中的自費部分。
  03
  辦理資料及地點
  申請人可攜帶以下資料到武漢公積金旗艦店網點辦理,需要分中心授權:
  1 身份證明材料:本人身份證及I類銀行卡;
  2 婚姻證明材料:已婚職工提供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離異職工可提供法院判決書,也可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xié)議;喪偶職工提供配偶死亡證明。
  3 重疾患者的身份證,患者為子女時需提供關系佐證 ;
  4 市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加蓋醫(y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
  5 醫(yī)保部門印發(fā)的重癥病歷或《門診重癥(慢性)疾病待遇認定表》;
  6 加蓋醫(yī)院收費專用章的住院專用收據(jù)或發(fā)票(因尿毒癥腎透析的可提供一年內門診發(fā)票;因惡性腫瘤靶向藥治療的可提供購買靶向藥的門診發(fā)票或藥店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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