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發(fā)布疫情防控“八個嚴禁”
2022-11-11 10:00:00 來源: 黃石日報
  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各項要求,毫不動搖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tài)清零”總方針,以嚴明紀律和過硬作風保障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落細,日前,市紀委印發(fā)通知,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紀律要求,具體如下:
  一、嚴禁貫徹執(zhí)行疫情防控各項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二、嚴禁違反疫情防控“九不準”,防控簡單化、一刀切、“層層加碼”;在落實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敷衍塞責、消極應付,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生硬冷漠對待群眾;對督導檢查反饋問題不重視,書面整改、虛假整改、屢改屢犯。
  三、嚴禁不配合、不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耍官威、搞特權,不配合防疫檢測、流調排查、信息登記或為親屬等利害關系人逃避管控提供幫助。
  四、嚴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虛作假,瞞報、漏報、遲報、錯報、謊報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未經允許私自離(返)黃,故意隱瞞個人及親屬旅居史、接觸史、身體狀況;屬于密接、次密接和時空伴隨者的,不第一時間如實向單位報告說明情況。
  五、嚴禁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組織或參加各類吃請、聚餐、聚會、婚喪喜慶等聚集性活動。
  六、嚴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以權謀私,貪污、挪用、截留、侵占、克扣疫情防控款物;在物資采購、項目建設等各種保障工作中虛報冒領、優(yōu)親厚友、損公肥私、借機斂財。
  七、嚴禁妄議疫情防控決策部署,發(fā)表與中央、省、市決策相違背的言論,編造、傳播、散布虛假疫情信息,以及擅自發(fā)布、傳播、泄露非公開發(fā)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資料。
  八、嚴禁其他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紀律和制度規(guī)定的行為。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厭戰(zhàn)情緒、僥幸心理、松勁心態(tài),始終繃緊疫情防控之弦,切實扛起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抓緊抓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發(fā)揮模范帶頭作用,嚴格遵守各項紀律要求,強化使命擔當,堅決服從統一指揮、調度,自覺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全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立足職責定位,充分發(fā)揮監(jiān)督保障執(zhí)行、促進完善發(fā)展作用,緊盯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疫情防控政策落實、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執(zhí)行疫情防控紀律等情況,跟進監(jiān)督、精準監(jiān)督、全程監(jiān)督,嚴肅查處涉疫違規(guī)違紀違法和失職失責問題,對典型問題公開通報曝光,持續(xù)釋放嚴的信號。(通訊員?吳重慶?柯小奇?記者?石教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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