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
黃石市交巡警支隊
對 10名闖紅燈、不佩戴安全頭盔
的行人或非機動車駕駛?cè)诉M行曝光
(第二十二期)
交警部門將 對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同時開展“敲門行動”
并通報違法市民所在單位、企業(yè)或社區(qū)
姓名: 曹某
身份證號: 420704199212****79 違法地點: 彩虹路與花湖大道路口
姓名: 劉某 身份證號: 420202197001****28 違法地點: 黃石大道與延安路路口
姓名: 潘某林 身份證號: 421125195709****1X 違法地點: 黃石大道與延安路路口
姓名: 皮某華 身份證號: 420221194708****55 違法地點: 黃石大道與延安路路口
姓名: 王某明 身份證號: 420222195112****32 違法地點: 黃石大道與延安路路口
姓名: 尹某安 身份證號: 420202194404****12 違法地點: 杭州東路與桂林北路路口
姓名: 張某安 身份證號: 420700195711****71 違法地點: 黃石大道與延安路路口
姓名: 張某軍 身份證號: 420202196810****31 違法地點: 湖濱大道與花湖大道路口
姓名: 鄭某利 身份證號: 420202194612****16 違法地點: 黃石大道與延安路路口
姓名: 周某琪 身份證號: 421083198407****38 違法地點: 彩虹路與花湖大道路口 以下是 違法 行人、非機動車駕駛?cè)嗣麊危?1、 曹某,身份證號:420704199212****79 2、劉某,身份證號:420202197001****28 3、潘某林,身份證號:421125195709****1X 4、皮某華,身份證號:420221194708****55 5、王某明,身份證號:420222195112****32 6、尹某安,身份證號:420202194404****12 7、張某安,身份證號:420700195711****71 8、張某軍,身份證號:420202196810****31 9、鄭某利,身份證號:420202194612****16 10、周某琪,身份證號:421083198407****38
民警提醒
民警提醒廣大市民,闖紅燈、不佩戴安全頭盔不僅是不文明行為,也是交通違法行為,更會將自己陷入危險之地,引發(fā)交通事故。因此,市民一定要文明出行,千萬不要圖一時方便,抱僥幸心理闖紅燈,否則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悔不已。
編輯丨 胡 穎
來源 | 湖北黃石交警
審核丨仵 佩 終審丨向天笑 監(jiān)制丨杜榮華 出品丨黃石日報融媒體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