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職業(yè)學院電教中心變網吧 記者費權 攝
長江日報融媒體11月19日(記者費權)近日,長江日報曝光武漢一高校電子閱覽室成“網吧”,引發(fā)社會關注。有讀者向長江日報反映,位于武漢市江夏區(qū)梁子湖大道的武昌職業(yè)學院內也存在類似情況。長江日報記者探訪發(fā)現,該校一棟掛著“電教中心”招牌的樓房二樓,確實開著一家“網吧”。
爆料——
市民趙先生向長江日報反映,稱其弟弟在武昌職業(yè)學院讀大一,因為家在武漢,弟弟每周末都會回家,可是最近一周弟弟不僅沒有回家,父母打電話也不接,這讓家里人很擔心。
趙先生一家到學校去找人,室友稱其弟弟在學校電教中心上網,“去后發(fā)現,學校的電教中心沒有起到電子閱覽室作用,變成了網吧,每小時收費五六元,而且可以通宵上網”。
這讓趙先生一家非常氣憤,“學校是教書育人的,電教中心卻變成網吧,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探訪——
學生只知網吧
不知電子閱覽室
武昌職業(yè)學院電教中心變網吧 記者費權 攝
11月14日晚9時許,長江日報記者前往武昌職業(yè)學院探訪。
在校門口,很多學生表示不知道學校有電子閱覽室。當長江日報記者問及校內“網吧”怎么走時,才被告知“網吧”在“電教中心”二樓。
學生小李說,他經常到電子閱覽室內通宵上網。他說,“電教中心”電腦配置高、面積大、環(huán)境好,吸煙沒人管,很多同學都前往組團“開黑”玩游戲。而且離學生宿舍近,比去校外上網方便。白天電子閱覽室的“生意”也不錯,經常“爆滿”。
小李還說,“電教中心”二樓上網除了吸煙無人管,上網并不需要身份證,交錢就能提供上網卡號。
體驗——
學生通宵玩網游
吧臺只掛“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
工作人員給了一張“激活卡”紙條,稱憑“激活卡”上的卡號即可上機。 記者費權 攝
該校一處建筑懸掛“電教中心”招牌,一樓為各種小商店,二樓則為“電教中心”教室。
電教中心教室的入口正對吧臺,吧臺的工作人員負責為上網者辦理上網手續(xù)。吧臺上張貼著會員充值福利,以及“包早、通宵的收費標準”。在吧臺的墻壁上,記者只看到了《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沒有看到應該懸掛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
記者稱沒帶身份證,吧臺工作人員告知,不用身份證和手機號都可辦理上網,兩側“教室”都可上網,左側5元/小時,右側6元/小時,辦理會員更優(yōu)惠。記者交付10元網費后,工作人員給了一張“激活卡”紙條,稱憑“激活卡”上的卡號即可上機。
長江日報記者發(fā)現,上網區(qū)域約有近200臺機子,大半機器有人使用。絕大多數上網者在玩游戲。
登錄至“電教中心”電腦上,長江日報記者發(fā)現,電腦中的管理系統與網吧管理系統類似,桌面上的游戲選單中包含各類網絡游戲。界面的公告為“電教中心公告”,發(fā)布的內容根本和學習無關。
界面的公告為“電教中心公告”,發(fā)布的內容根本和學習無關。 記者費權 攝
說法——
高校內禁止開網吧
“電子閱覽室”不能變相經營
長江日報記者就高校“電子閱覽室”變“網吧”的問題咨詢了湖北省教育廳,工作人員稱,“高校內禁止開網吧,電子閱覽室也不能變相經營”。她說,學校、圖書館等單位內部附設的上網場所,僅供學生獲取資料、信息。根據相關規(guī)定,不管是學校自己開設網吧,還是學校將場地和設備租賃給商家開設網吧,都屬于違規(guī)行為。
同時,記者從文化部門了解到,學校的上網場所一般稱為“電子閱覽室”,但是按照要求,像此類“電子閱覽室”必須由學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其收費須按有關財務管理規(guī)定統一收支。
如果學校內的上網場所以營利為目的,就必須向文化部門申請《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但是根據相關規(guī)定,“禁止將學校的房產和設備出租用于開辦網吧”。
如果無證經營,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yè)場所管理條例》,擅自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或者由文化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取締,并給予相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