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車架號與合同發(fā)票上不一致
2018-08-30 07:14:00 來源:楚天都市報
    來自鄂州的汪先生反映,10多天前全款在武漢市江岸區(qū)黃浦科技園武漢領卓領克中心購買了一輛領克SUV。但當稅款、保險全部辦好后發(fā)現(xiàn),驗車時的車架號,與購買合同、稅務發(fā)票上的車架號均不一致。前日,4S店負責人承認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車架號不一致,將給汪先生全額退款。
    前日上午10時45分許,汪先生再次駕車從鄂州來到位于江岸區(qū)石橋一路的4S店。汪先生介紹,他是8月12日在此店預定的一輛棕色領克SUV。8月16日下午,他到店里驗車,驗車時的車架號為8931。隨后,他刷卡全額支付了17.88萬元購車款,并簽定了購車合同。此時,他并沒有注意合同上的車架號,以為不會有錯誤。8月17日下午,他來店里跟隨工作人員一起辦理車牌號,并交納保險?!暗仁掷m(xù)都辦完了,4S店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合同上的車架號為5931,而稅務發(fā)票上車架號為8800。”汪先生表示,他直到此時,才知道他驗車時的車架號,與合同、發(fā)票上的車架號均不一致。8月17日晚上,他提出退款,隨后10多天,他多次前往4S店與工作人員溝通,店方均沒有同意退款。
    前日,武漢領卓領克中心相關負責人蔡先生表示,經(jīng)過調(diào)查,由于工作人員工作出現(xiàn)失誤,導致單據(jù)上車架號填寫錯誤。作為4S店還是希望將這筆生意做成,并愿意承擔包括汪先生往返路費等費用,但是協(xié)商多次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目前,按照汪先生的意見,店里愿意全額退款。
    昨日汪先生證實,17.88萬元購車款4S店已經(jīng)全部退還,稅款和保險費用正在辦理退還手續(xù)。
楚天都市報記者劉孝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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