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記者孫婷婷通訊員李航 桂陽 沈敏)客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車內的一名男乘客嫌熱,要求司機打開空調,司機起初沒有理會,后來幫其打開了天窗。男乘客一怒之下,沖向駕駛室,毆打剛剛啟動車輛的司機。司機緊急制動停車后,反身回擊了男乘客,造成男乘客受傷。原本司機涉嫌故意傷害,檢察機關卻發(fā)現(xiàn)了這名男乘客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近日,法院依法判決乘客王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兩年,緩刑兩年。由于司機賠償王某全部經濟損失并獲得諒解,東湖高新檢察院對司機作出不起訴決定。
今年3月3日,54歲的武漢男子王某乘客運汽車從黃石回武漢,車行至離東湖生態(tài)旅游風景區(qū)龔家?guī)X收費站還有一公里處,王某叫熱,要求司機吳某開空調,但是司機吳某并沒有理會。過了一會兒,離收費站700米處,高速上堵車了,車輛停滯不前。王某還喊熱,吳某只得起身去打開了天窗。這時,王某開始罵司機,兩人發(fā)生口角,隨后吳某回到駕駛室,啟動車輛。
王某越想越不舒服,突然起身沖向駕駛室,用左手勒住吳某的脖子,右手拿著手機擊打正在開車的吳某,連續(xù)擊打了十余次,坐在第一排的乘客見狀,連忙上前將王某扯住。吳某被打后緊急制動車輛,車一停穩(wěn),吳某就轉身將王某推倒在地進行毆打。隨后,吳某主動報警,在原地等待警察的到來。
5月14日,公安機關對吳某以涉嫌故意傷害罪提出逮捕意見。經檢察機關審查,發(fā)現(xiàn)原本是受害人的王某對正在駕駛車輛的吳某進行攻擊,其行為已經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月30日,王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與吳某故意傷害案,一并被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查明,檢察機關認為吳某犯罪情節(jié)輕微,案發(fā)后主動投案并接受調查,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賠償王某全部經濟損失后獲得諒解。9月26日,東湖高新區(qū)人民檢察院對吳某作出不起訴決定。近日,法院依法判決王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獲刑兩年,緩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