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著法院院長表親的幌子 騙財86萬元被拘
2018-02-09 08:52:00 來源:楚天都市報

原標題:打著法院院長表親的幌子,騙財86萬元!現(xiàn)已被抓捕

楚天都市報2月8日訊洪湖在漢無業(yè)男子盛某,指使老鄉(xiāng)魏某假冒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表親,打著出錢可“撈人”甚至判無罪的幌子,騙取一起重大刑事案被告人的家屬86萬元。今悉,蔡甸區(qū)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對盛某判刑13年,并處罰金10萬元。對魏某判刑3年,宣告緩刑3年。責令尚未追回的贓款55萬元,繼續(xù)予以追繳。

2015年7月初,盛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李某。此時,李某正為一件事發(fā)愁,他的舅弟張某因涉嫌運輸、販賣毒品罪被移交至武漢中院審判,據(jù)律師介紹有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緩。家屬正在四處托人找關系,希望能從輕判決。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盛某表示他從事建筑生意,認識社會上很多“能人”,其中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表親,示意李某花錢疏通關系,讓法院對張某輕判,甚至判無罪。隨后,盛某拍胸脯承諾只要花錢一定可以辦成。正為此事發(fā)愁的李某頓時眉開眼笑,表示即便砸鍋賣鐵也要“救人”。

同月12日,盛某指使老鄉(xiāng)魏某冒充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表親。雙方在光谷一家酒店見面后,盛某介紹魏某就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表親。李某及張某的家屬當即將31萬元現(xiàn)金交付給魏某,用于“疏通關系”。雙方還簽訂了一紙協(xié)議,約定若盛某等人“疏通關系”后無法將張某判處無罪,則需退還其中30萬元費用;若成功判處無罪,李某等人則需交付剩余30萬元費用。事后,魏某將31萬元轉交給盛某,盛某則給了魏某1萬元好處費。

有了這紙書面協(xié)議后,李某等人覺得有了保障,而盛某正是利用了這一點再次獅子大開口。同月30日,盛某再次將李某及張某的家屬約出來見面,聲稱他們找了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領導,此事“擺不平”,還是需要找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出面才行。盛某在魏某的幫助下,再次騙取了李某及張某家屬的50萬元現(xiàn)金。回家的路上,魏某向盛某索要5000元好處費,但盛某僅給其500元作為“車費”。

2015年9月6日,盛某又以收取辦事辛勞費為由,騙取了李某5萬元現(xiàn)金。此后,盛某的承諾遲遲未能兌現(xiàn),人也失聯(lián)了。李某及張某家屬感到受騙了,遂憤然報案。2016年5月,盛某、魏某先后落網(wǎng)。據(jù)盛某交待,所得贓款在賭場上揮霍一空。

案發(fā)后,魏某的親屬向被害人李某退贓1萬元。在法院審理期間,魏某的親屬又向李某退贓30萬元。被害人對魏某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對其減輕處罰并宣告緩刑。

法院審理后認為,盛某、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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