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父親欲“撈”入獄兒子被騙30萬,報案當(dāng)天就破案
長江日報融媒體7月19日訊兒子因組織賣淫被公安機關(guān)刑事拘留,父親愛子心切妄圖“撈人”,結(jié)果被騙走30萬元。7月15日,洪山警方通過快反機制,僅用8小時抓獲詐騙嫌疑人舒某,快偵快破一起詐騙案。
王先生的兒子因涉嫌組織賣淫于去年11月被洪山警方刑事拘留,今年1月14日,朋友介紹的許某、舒某找到王先生,表示舒某有“熟人”可以把其兒子“撈”出來,需要交納30萬元的“好處費”,并表示如果“撈”不出人,“好處費”將全額退還。1月15日,王先生和家人將30萬元打到了舒某的銀行卡上。
可接下來發(fā)生的一切并非如王先生所想,他多次問許某事情進展,許某一直推脫稱正在辦理之中。今年3月25日,許某再次找到王先生,表示還需要追加20萬元,才能把人“撈”出來。王先生擔(dān)心被騙,拒絕支付。其后王先生每次問起,許某均以正在辦理為由搪塞,后來索性拒接王先生的電話。
7月15日下午2時許,王先生來到洪山分局梨園街派出所報案,梨園所立即展開調(diào)查。民警通過受害人提供的銀行卡賬戶,查明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經(jīng)大量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舒某在秦園中路某賓館住宿,當(dāng)晚10時許民警將其抓獲。后通過連夜審查辦案,嫌疑人舒某對伙同許某共同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rèn)不諱。
經(jīng)查,26歲武漢男子舒某因賭博和許某成為好友,通過許某得知王先生愛子心切后,兩人盤算著騙他一筆錢。據(jù)舒某交代,自己根本沒有“熟人”,“撈人”也無從談起。在30萬元到賬以后,許某一個人獨吞了這筆錢,一部分用于開夜市,一部分揮霍掉了。
目前,洪山警方已將涉嫌詐騙的舒某刑事拘留,嫌疑人許某正在積極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