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孫子想吃魚 爺爺電捕4條魚
非法捕撈,換來3月拘役
電捕四條小魚,總重量不足一斤,50歲的付某卻站上了法庭的被告席。8月21日,遠安法院巡回法庭走進茅坪場鎮(zhèn)長榮村村委會。庭審中,付某懊悔不已:“只是因為孫子想吃魚,我沒想到結(jié)果會這么嚴重?!?/P>
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5月7日晚,付某準備好電捕魚器,在漳河水庫付家畈水域電擊捕魚。僅僅四五分鐘,魚還沒撈到幾條,他就被漁政巡查人員當場查獲。
“付某捕撈的魚雖然只有四條,但電魚是毀滅性的捕魚方式,小魚被電死,大魚就算僥幸活下來,也基本喪失繁殖能力?!蓖徶?,控辯雙方為現(xiàn)場百余村民送上了一場生動的法制教育課。
最終,付某當庭認罪,懇請法庭從輕處罰。案件當庭宣判,認定被告人構(gòu)成非法捕撈水產(chǎn)品罪,判處付某拘役3個月,緩刑3個月,沒收電魚工具。
(責編:田曼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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