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底,市民葉先生在北京順天府超市采購了多件初家漁港牌的蒜蓉粉絲扇貝,結完帳卻發(fā)現(xiàn)食品外包裝上分別有兩個生產日期,雖然食品未過保質期,但葉先生認為食品質量已無法保證,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向超市索賠,并將此事投訴到了食藥監(jiān)局。日前,記者隨葉先生走訪順天府超市多家門店,工作人員均表示會與葉先生溝通,但截至昨日,雙方并未達一致意見。
日前,記者從葉先生提供的購買食品外包裝上看到,在包裝的兩面的一頭一尾,印有兩個黑色字跡的生產日期,分別為2017年4月16日以及2017年4月20日。而據購物小票顯示,該食品也卻是購買自順天府超市,購買單價為18.9元。葉先生稱,自己由于工作原因在三個多月前在順天府超市購買了多件“蒜蓉粉絲扇貝”,買完后卻發(fā)現(xiàn)它們均印有兩個生產日期,無一例外。“過不過期時一回事,但食品包裝上一旦出現(xiàn)倆日期,那么在我看來這食品安全就沒法保證了,這不就屬于欺詐性質了嗎?”
日前,記者跟隨葉先生走訪了順天府花市店、府右街店、東大街店,發(fā)現(xiàn)該款食品已經從超市下架,多名超市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證實,葉先生所買食品確為超市日前所售。當記者問及為何食品包裝上會出現(xiàn)兩個生產日期時,工作人員表示,日期為廠家所印,超市并不知情,此前也并未留意。據了解,葉先生已向各順天府超市所在的食藥監(jiān)部門舉報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