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口蓮、怡口蓮傻傻分不清 吉百利訴廈門怡口蓮索賠300萬
2017-11-15 13:32:00 來源:
11月15日,海淀法院發(fā)布消息稱,該院近日受理了吉百利英國有限公司訴被告怡口蓮(廈門)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匯福園食品商貿有限公司侵犯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原告吉百利英國有限公司訴稱,其是全球最大的糖果公司之一,其名下的“怡口蓮”品牌在包括中國在內的全世界范圍內享有極高的聲譽,“怡口蓮”太妃糖在全球數(shù)十個國家進行銷售,擁有極高的市場知名度,深受消費者喜愛。原告認為其在中國擁有“怡口蓮”系列商標的商標專用權,在先權利依法應受保護。被告怡口蓮(廈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chǎn)、銷售和宣傳標有“怡口蓮”侵權商標的巧滋脆夾心米果,北京匯福園食品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了上述侵權產(chǎn)品,兩被告的行為構成對原告商標權的侵犯,同時,怡口蓮(廈門)食品有限公司注冊以及使用其企業(yè)名稱的行為構成對原告的不正當競爭,其巧滋脆夾心米果產(chǎn)品的包裝裝潢與原告太妃糖產(chǎn)品的包裝裝潢高度近似,侵犯了其知名商品包裝裝潢權。
  原告認為,二被告的侵權行為給原告在中國的業(yè)務發(fā)展和商譽造成了極大的損害,二被告因侵權行為獲得了巨大的經(jīng)濟利益,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怡口蓮(廈門)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生產(chǎn)、銷售和宣傳標有“怡口蓮”商標的巧滋脆夾心米果,停止使用與原告“怡口蓮”品牌太妃糖特有包裝裝潢近似的包裝裝潢,并銷毀含有侵權內容的宣傳資料、變更企業(yè)名稱,刊登致歉聲明及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及維權支出300萬元,同時請求判令北京匯福園食品商貿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銷售涉案侵權商品。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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