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松江檢驗檢疫局在進口食品接觸產品檢驗中發(fā)現,從日本進口的不銹鋼量勺,其鎳溶出量超出國標7倍;從美國進口的塑料刮刀正己烷蒸發(fā)殘留量超標6倍,以上產品如流向市場,將對人體產生極為嚴重的安全隱患,故此,對不合格產品進行了集中銷毀。
據統(tǒng)計,中國每年進口的各類食品接觸產品眾多,貨值巨大,隨著跨境電商的興起,日韓的榨汁機以及歐美的凈水壺等商品的進口更是備受熱捧,其質量安全受到了廣大消費者密切的關注。
以上大眾所關心的產品、設備具體是什么呢?其實它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就是和食品接觸。食品接觸材料是指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會接觸到食品的材料及其制品,比如食品包裝袋、電飯煲、榨汁機、廚具餐具等,也包括食品生產過程中的機械、運輸設備中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部分。
不合格的食品接觸材料又會對大眾產生什么危害呢?例如,不合格的金屬、陶瓷產品,會使鉛、鎘和汞等金屬離子溶入食品,累積在人體之中無法完全代謝,極易造成肝腎等器官功能衰竭。又如塑料包裝中超標的苯、甲苯、塑化劑等物質遷移到食物中,將對人體產生慢性危害,增加人體患癌的風險。
為食品安全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2017年04月19日,9類食品接觸材料的新國標正式實施,包括搪瓷制品、陶瓷制品、玻璃制品、食品接觸用塑料樹脂、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以及食品接觸用橡膠材料。
標準的解讀太過專業(yè)復雜,但與大眾而言該如何選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呢?松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粗略總結了幾點,給廣大消費者一些建議:
1、關注產品感官,新國標的規(guī)定大都以食品安全為出發(fā)點。例如陶瓷上的裝飾不能有脫落現象;玻璃制品應無飛邊、裂紋及崩損缺口;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不得有異臭和霉斑;金屬材料及制品接觸食品的表面應清潔,鍍層不應開裂剝落等。
2、關注產品標識,新國標明確要求,產品標識內容應包括產品名稱、材質,對相關法規(guī)及標準的符合性聲明,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適用時)等內容。
3、關注產品說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產品上,應注明“食品接觸用”“食品包裝用”或類似用語,或加印、加貼調羹筷子標志。不過,有明確食品用途的產品除外,比如筷子、炒鍋等。
4、關注產品使用要求,有特殊使用要求的產品應注明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項、用途、使用環(huán)境、使用溫度等。例如,人們常用來喝水的一次性紙杯沒有標明最高使用溫度為100℃,一次性塑料杯沒有標明最高使用溫度130℃,飲料瓶沒有標明最高使用溫度60℃,均被視為不合格產品。
5、關注產品涂層,新國標(GB4806.10-2016)對于樹脂涂層有附錄要求,目前共107種樹脂獲準可使用,對于無機涂層,沒有向衛(wèi)計委申報的不能作涂層,例如鉆石涂層(金剛石C)的鍋,藍寶石(三氧化二鋁,俗稱剛玉)涂層的鍋等。
新版的食品接觸材料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全面實施,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如降低大眾的發(fā)病率,減少民眾的醫(yī)療費用。此次升級不但使我國的食品接觸材料監(jiān)管更好的與國際接軌,更將為消費者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