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臺州:一粒減肥膠囊 身價為何爆漲了33倍?
2017-12-10 11:36:00 來源:臺州晚報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出于對完美身材的追求,不少女性會選擇吃“減肥藥”瘦身。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減肥藥都那么靠譜。近日,浙江臺州仙居縣人民檢察院對銷售含違禁成分減肥藥的被告人董某某等4人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訴。
被告馬某某,仙居一家足浴店的老板娘。足浴店里,女顧客來往不斷,馬某某覺得,減肥藥應該會有銷路。于是,去年年底,她開始在足浴店銷售一款減肥膠囊,售價為每盒五六百元,沒多久就賣出去了15盒。
之后,減肥膠囊被市場監(jiān)督部門當場查獲。經(jīng)鑒定,其中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
西布曲明是中樞神經(jīng)食欲抑制劑,可能引起高血壓、心率加快、厭食、肝功能異常等嚴重的副作用。人體服用含有西布曲明的減肥藥后,嚴重時可致人神經(jīng)紊亂甚至死亡,已被我國禁用。
一位女顧客曾反映,吃了減肥膠囊,一整天昏昏沉沉,不想吃飯,頭暈乏力。
這款減肥膠囊,不止在仙居出現(xiàn)過,其銷售網(wǎng)絡遍布全國。馬某某,處于銷售鏈的最底端。
一粒減肥膠囊,如何流轉到了馬某某手中?最初,河北的董某某以每粒0.6元的進價購入2萬粒,銷售給了黑龍江的孫某某,孫某某再轉賣給安徽的尚某某。尚某某在微信朋友圈銷售,噱頭是“純中藥減肥廠家直銷”,售價為每粒20元,部分銷售給了下線馬某某。
就這樣,經(jīng)3次倒賣后,一粒減肥膠囊的身價至少漲了33倍。在購買過程中,4名被告均未索取檢驗合格證明。
仙居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董某某等4人,通過非正規(guī)途徑購進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三無”減肥產(chǎn)品并進行銷售,其行為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不少人納悶,這4人賣的明明是“藥”,為什么涉及的罪名卻與“食品”相關?仙居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范政偉解釋,因為這些“三無”減肥產(chǎn)品冒用的是保健食品的批準文號,而不是藥品的文號。
根據(jù)兩高《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的規(guī)定,在食品加工、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以生產(chǎn)、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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