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實行食品藥品安全黨政同責
2017-12-19 09:40:00 來源:中國醫(yī)藥報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落實食品藥品安全黨政同責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食品藥品安全主要任務,全面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力促全區(qū)上下形成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社會共治格局。
  《意見》指出,各級黨委要把食品藥品安全納入重要議程和年度重點工作安排,黨委常委會每年至少聽取1次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食品藥品安全重大事項。
  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的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政府工作報告每年要對食品藥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年度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研究兩次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推動解決1~2項影響本地食品藥品安全的重點問題;將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經(jīng)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保持逐年合理增長,市、縣兩級政府要按照不低于每年4份/千人的檢驗量制定食用農(nóng)產(chǎn)品年度監(jiān)督抽檢計劃,經(jīng)費由本級財政預算保障;建立健全食品藥品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意見》要求,各市、縣(區(qū))政府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主任由政府主要負責人或分工常務工作的副職擔任,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全體會議。
  各級黨委、政府要把保障食品藥品安全作為“一把手”工程,黨政主要負責人同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地食品藥品安全負總責,重大事項要親自過問、親自督辦。要將食品藥品安全納入年度目標責任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綜合考核范圍,考核結果作為綜合評價領導班子和相關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jù)。對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工作部門和黨政領導干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力,導致發(fā)生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經(jīng)濟損失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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