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油條的賣相好,西安一個炸油條的店主在油條中添加過量明礬,當被抽樣送檢后,店主心虛逃跑,后被抓獲。3月14日,蓮湖檢察院以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該店主提起公訴。
2017年2月,牛某租賃了西安市西郊一間店面,經(jīng)營炸油條生意。他明知明礬作為食品添加劑有著嚴格的使用標準,過量添加會導致油條中鋁殘留量超標,但為了油條的賣相和口感,他仍在油條中添加過量的明礬。同年6月15日,蓮湖區(qū)食藥監(jiān)局對牛某所售油條進行抽樣提取送檢,心虛的牛某被查后,隨即“關(guān)門跑路”。經(jīng)檢測:牛某所炸油條的鋁殘留量為400.2mg/kg,超出國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要求鋁殘留量≤100mg/kg的標準。
2017年12月,公安機關(guān)對牛某涉嫌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立案偵查,并將牛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