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網獲悉,青島林味軒食品有限公司因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醬鹵肉,被城陽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明確規(guī)定: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yè),直至吊銷許可證。
針對該公司上述行為,城陽區(qū)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沒收違法所得10.00元;罰款6000.00 元。
信網通過查詢了解到,青島林味軒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在城陽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注冊成立,經營范圍有:食品技術研發(fā);生產加工:肉制品;批發(fā)、零售: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農副產品(不含糧油)、雜糧、水果蔬菜、禽蛋、生鮮肉、鮮活水產品、土產雜品、日用百貨、酒店設備、酒店用品、辦公用品;酒店管理;會務服務、展覽展示服務;企業(yè)形象策劃、市場營銷策劃、企業(yè)營銷策劃;廚藝技能培訓。(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為了解此事具體情況,信網聯系到了青島林味軒食品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方坦言確有此事,并稱之所以被處罰是因為公司生產時機器壞了,導致標簽被印錯。目前已經配合食藥監(jiān)將此事處理完畢,罰款也已經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