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深入宣傳食品安全相關法律知識,促進食品生產經營者樹立自覺守法意識,營造震懾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高壓態(tài)勢,近日,南安市市監(jiān)局與南安市法院聯(lián)合開展了一起食品渉罪案旁聽會,通過以案釋法的方式警示食品生產經營者合法經營、守法經營。此次旁聽會共有74戶食品生產經營者參加。
據了解,案件為被告人陳某在生產調味品過程中,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其出廠的成品經檢驗超過了國家限定標準值,并可能對人體產生嚴重危害后果,因此其行為已構成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該案為南安市市監(jiān)局在查辦食品違法行為過程中,發(fā)現(xiàn)的已達渉刑標準移送公安的涉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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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劑: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包括營養(yǎng)強化劑。食品添加劑不屬于食品,不可以單獨食用,但它會伴隨著食品最終進入消費者口中,所以食品添加劑的安全要求與食品并無太大差別,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我國境內的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需要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