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男孩買1萬多的手機給“女友”,12歲女生買2萬電腦送帥哥!開學(xué)了,家長們還好嗎…
2016-02-28 11:58:28 來源:漢網(wǎng)

 

11歲的哈爾濱小男生東東拿著“壓歲錢”買了部1萬多元的手機,大年初七情人節(jié)那天,把手機送給了心儀的女同學(xué)。平時,東東就想找機會表示一下,這回趕上過年,又碰上“情人節(jié)”,再加上收了不少“壓歲錢”,東東覺得自己一定能得償所愿。

 

什么樣的手機要1萬多元錢呢?一個蘋果6S也就是大幾千啊~

小編百度了一下,才發(fā)現(xiàn)原來還真有1萬多元的手機。

 

真皮做的▼

珍藏限量版的▼

 

商務(wù)人士常用款▼

 

……

 

據(jù)了解,東東的爸爸是從事建材生意,姓張。他說自己本來想培養(yǎng)兒子的理財意識,所以才讓兒子自己保管壓歲錢。但是他萬萬沒想到,兒子會這么大手大腳地花錢,還早戀。。。東東的爸爸張先生決定把那1萬多元的禮物要回來。

 

張先生找到了東東的女同學(xué),索要手機。但是小女生并不理張先生,不愿歸還。張先生只好與女生的父母溝通,最終拿回了手機。

 

近日,記者從多家律師事務(wù)所了解到,春節(jié)期間,拿“壓歲錢”互贈高檔電子產(chǎn)品成了很多“小情侶”們的選擇。為了要回禮物,不少家長最后都不得不求助律師。一位律師告訴記者,跟東東的情況差不多,一位12歲的哈爾濱小姑娘小麗買了2萬元左右的高檔電腦送給高她一年級的“小帥哥”,同時還貼心地送給對方一個高檔游戲手柄,因為對方是“賽車高手”。

 

律師孫可超告訴記者說,對于東東和小麗這個年齡段的孩子,為保證其利益不受損失,孩子處置大額財產(chǎn),應(yīng)征得父母同意。孩子擅自送禮,是一種“效力待定”行為,應(yīng)在父母的監(jiān)督下進(jìn)行,否則便屬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財產(chǎn)權(quán)益。

 

強烈建議:

 

家長在要回禮物之前,要咨詢一下心理醫(yī)生,保護(hù)財產(chǎn)是重要的,保護(hù)孩子的自尊心也很重要。在喜歡的人面前傷了面子,可是很大很大的一個心理陰影!

 

看完徹底凌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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