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評論丨對狗的感情不能凌駕于人的世界
2018-11-07 22:33:00 來源: 漢網(wǎng)-長江日報

長江日報評論員 魯珊 秦孟婷

杭州狗主人毆打“護孩”母親被刑拘一事,成為這兩日輿論場上的熱點。事件中打人男子表現(xiàn)出來的暴烈令觀者忿懣。

然而,單單一句“惡人”,顯然不能解釋一個年輕男子為何恃強凌弱,單指責“打人是不對的”,也容易忽略這一典型事例的警示作用。

簡單回溯一下事件經(jīng)過。杭州一位年輕媽媽帶著一對兒女晚間在小區(qū)散步,一只沒栓狗繩的狗突然沖過來,追著孩子叫。媽媽護孩心切,用腳驅(qū)趕狗,這時狗主人沖過來開罵:這狗是我兒子,你踢它干嘛?接下來狗主人開始動手打人,毆打至對方骨折。

“這狗是我兒子,你踢它干嘛?”也許是這句話,表達了打人動機。從他的角度理解,狗是他的兒子,這種父親對兒子的感情,與對方媽媽對子女的感情沒什么不同,看到“兒子”被踢而護之心切的心理反應(yīng),與對方拼命護孩的本能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種動機,對很多人來說簡直匪夷所思,但對養(yǎng)狗的人,至少對事件中打人男子,可能就是客觀存在。在這起事件中,狗并沒有直接傷人,甚至也不是望之生懼的大型犬,表面上看是人打人,但仔細剖析,依然是人狗矛盾,是人對狗的感情,凌駕于人的世界之上。

很顯然,打人男子的邏輯,與狗共一角度:狗又沒咬到你,而且那么小,就算咬了也不嚇人,你為什么要去踢它?你踢它,我當然要衛(wèi)護它——在他眼里,狗比人重要。

人對狗的感情,超過了人對人的同理心;人不能體諒對方孩子對狗的恐懼,反而憤怒于對方對狗的驅(qū)趕——這不是正常的人與人的相處原則,不是能確保人們和諧安全的原則。

不知從什么時候起,狗深度進入人們生活,“尊重狗”成為一種輿論正確。且不論這種巨大變化與文明價值變遷的關(guān)系,社會中,人們還是有共識:一個人喜歡一種寵物,狗也好,貓也好,都是個人愛好,外人不宜干涉。但是,狗要遛,要在人的空間活動,就不是私人問題了,而成了公共問題。狗的問題,本質(zhì)上是人的問題,是狗主人如何與其他人相處的問題。

為什么人狗矛盾越來越多?杭州這起打人事件也好,之前同樣上升為輿論熱點的養(yǎng)狗網(wǎng)紅打孕婦事件也好,以及生活中常見的各種人狗糾紛也好,尋找其共同原因,都是狗主人對狗的感情,超越了私人領(lǐng)域,突破了人狗相處界線,影響傷害了他人,而自己對這種越界還渾然不知。

杭州打人事件后,有愛狗網(wǎng)友評價,狗有時就跟熊孩子一樣,家長平時不好好管教,慣的無法無天,家長再一護犢子,不出事才怪。

這就是為什么狗主人要約束狗,城市要大著膽子治理狗。管狗不是對狗不友好,而是首先保障人的權(quán)利。城市還是人的城市,不是狗的城市。城市里不準養(yǎng)大型犬,是首先杜絕可能發(fā)生的惡性傷人事故,而一條不牽繩的狗在公共場所給人帶來不安全感,則需強制管理來恢復(fù)。

把狗管起來,才是對狗真正的友好。狗主人把狗帶進了公共空間,就要遵守規(guī)則,龐大的愛狗人群需要在這一點上獲得共識。最大的自由,來自遵守規(guī)則的自由。最熱烈的愛,來自于不越界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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