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2年不是就自動離婚了嗎?”這是筆者12月6日在法院律師值班室值班時遇到的一個年輕女孩子提出的法律咨詢。
的確,在民間盛行這一種“自動離婚”的說法已經(jīng)讓生活中很多人心里都存有了這么一個誤區(qū),尤其是女性,認為夫妻分居達到一定的年限是可以自動離婚的,這一點,相信所有的法律人都會遇到過這樣的咨詢。
當這位清秀、端莊的美女提出這樣的疑惑并用神情驚訝的表情看著筆者時,筆者深切地感覺到她一定是誤讀了《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該法條確有規(guī)定,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標志之一,但并不是您所理解的就自動離婚了呀!”筆者許小軍律師親切的答復說,“夫妻之間只要不辦理離婚登記,夫妻關(guān)系還是依然存在的。”
在婚姻生活中,很多夫妻雙方感情不和然后開始分居,那分居滿2年,是否就可以算自動離婚呢?今天湖南君杰律師事務所許小軍律師就來為大家解答一下。
一、分居2年可以自動離婚嗎?
答案:NO,是否定的。
男女解除婚姻關(guān)系的合法途徑有3種: 到婚姻登記機關(guān)辦理離婚,由登記機關(guān)收繳結(jié)婚證,頒發(fā)離婚證;通過訴訟途徑解除當事人的婚姻關(guān)系,由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diào)解離婚;婚姻一方當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則婚姻關(guān)系自然終止。
二、分居離婚的條件
1、分居必須是要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分居,且分居的情形是客觀存在的,同時分居必須要具有持續(xù)性并達到兩年之久,不能是累計而成。
2、分居必須是夫妻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義務。比如性生活等。
3、保留分居兩年的證據(jù)。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的規(guī)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經(jīng)調(diào)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文/湖南君杰律師事務所許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