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記者余皓 通訊員楊運紅
貨車司機李某闖在新疆跑長途時,突然收到老家吉林省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fā)來的一條手機短信。信息顯示,他在高速湖北大冶路段,因違章記滿12分,被注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他感到很震驚,進一步打聽后,還發(fā)現(xiàn)“自己”被行政拘留了。原來,這都是同為吉林省松原市人馬某飛惹的禍。昨日,記者從湖北省檢察院獲悉,馬某飛已被大冶市法院以偽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判刑7個月。
31歲的李某闖是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qū)的一名個體運輸戶,靠自購的大貨車做運輸生意。今年4月10日,正在新疆跑長途的他突然收到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發(fā)來的一條手機短信,信息顯示他的駕駛證在4月8日已經(jīng)記滿12分,被注銷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而這時,他剛剛裝了一車貨準備去內(nèi)蒙古,駕照注銷將使他寸步難行。
李某闖馬上聯(lián)系警方查詢,這才得知,4月8日,“李某闖”因交通違法,在距離新疆4000公里以外的湖北省與江西省交界處被高速公路交警查獲,受到行政拘留7日,駕駛證降級并被扣12分。
原來,吉林省松原市乾安縣,有一個叫馬某飛的人,和李某闖同年出生。馬某飛只有C1駕照,2015年7月的一天,他在一個貨車司機交流群中,認識了一個群友,通過該群友,馬某飛花1000元辦理了一張假身份證和一本假A2機動車駕駛證,兩份假證件上都是他本人的照片,但身份信息卻是李某闖的。巧的是,馬某飛的照片居然與李某闖非常相像,馬某飛由此冒名李某闖走南闖北。
今年4月8日,馬某飛駕駛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經(jīng)過大廣南高速湖北大冶地段時,因交通違法被高警下陸大隊民警査獲。由于馬某飛將李某闖的信息牢記于心,在接受民警詢問時對答如流,導(dǎo)致民警對“李某闖”作出行政拘留7日、駕駛證降級并扣12分的行政處罰決定。
真相大白后,大冶警方將處于行政拘留期的馬某飛轉(zhuǎn)為刑事拘留,馬某飛對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一案供認不諱。
大冶市檢察院以“偽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對馬某飛提起公訴,大冶市法院對此案公開開庭審理后,鑒于馬某飛能主動供述罪行并退賠被害人李某闖經(jīng)濟損失1萬元,遂從輕處罰,以構(gòu)成偽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對馬某飛判刑7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