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發(fā)放的
今年首輪“惠購湖北”消費券
將于 明(22日)晚24時過期
還未使用的市民
趕緊帶著消費券去逛吃逛吃!
消費券面額、核銷門檻及使用場景
本輪消費券設置商場券、超市券、餐飲券三種類別。核銷門檻設置為面額4倍,即扣除平臺、商家等各類優(yōu)惠后的單筆消費金額須達到消費券面額4倍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費券。所有類型的消費券均不得用于購買香煙或加注機動車燃油。
(一)商場券:50元、80元、120元(200—50)(320—80)(480—120),限使用于百貨商場、購物中心、服裝鞋帽專賣店、鐘表眼鏡店、珠寶首飾店、體育用品店及家電賣場、家居賣場、手機專賣店等線下實物零售商店。
(二)超市券:20元、50元、80元(80—20)(200—50)(320—80),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水果店、生鮮店、母嬰店、鮮花店、禮品文具店、藥店等線下實物零售門店,包括加油站內具備單獨收銀條件的超市(便利店);
(三)餐飲券:30元、60元、100元(120—30)(240—60)(400—100),限使用于餐飲門店(含外賣)。
用券規(guī)則
用券時,省內消費者在哪里搶券就在哪里核銷,不支持跨市州區(qū)域使用;
退貨時,按照退貨金額所占比例退還已核銷的消費券資金,退還資金自動返回服務平臺專門賬戶,滾投到下一批使用;
消費券使用截止日期為投放當日開始計算的第7個自然日24時,逾期作廢。如3月16日20時投放的消費券,使用截止時間為3月22日24時。消費者搶領并使用后發(fā)生退款的消費券自動作廢。
據了解
新一批消費券將于
3月25日(本周六)20:00至
3月31日24:00期間投放使用
定好鬧鐘
準備搶券吧~
(來源:湖北省商務廳網站)